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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求意见制度

发布日期:2019-03-05  来源:   点击量:

 

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密切党与群众关系的根本要求;是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,健全民主制度,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重要形式;也是党坚持执政为民、永葆先进性的有效实现途径。为把我司在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好做法、好经验规范起来,使其长期发挥作用,结合我司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范围、对象

1、党支部书记征求班子成员、党内外群众的意见;

2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;

3、主要面向教师、面向家长、面向员工征求意见,同时还要征求市教育局和有关单位的意见。

二、方式方法

1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、设置征求意见箱、公开征求意见电话、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;

2、通过开展谈心活动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、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不同层次、不同类型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意见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一是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,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是否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;二是在宗旨意识方面,能否坚持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,是否树立了群众观和正确的权力观;三是在认真履行职责方面,能否促进改革发展稳定,是否不断解决关系群众工作、生活切身利益问题;四是在领导班子、党员队伍和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,能否做到“八个坚持、八个反对”,是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、集中征求意见,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,时间为一周左右。

2、凡是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措施,随时专门听取群众意见。

3、集中征求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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